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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羊隨興生活的放牧方式,走到哪裡都會遇到羊,形成蘭嶼的特色。(圖/王以瑾攝影)

原文刊登NOWnews旅遊村>>http://www.nownews.com/2008/08/19/153-2322290.htm

記者王以瑾/蘭嶼報導.攝影(2008/08/19 11:12)

蘭嶼像個烏托邦,有著高道德的遊戲規則:所謂的戰爭就是互相丟石頭,有人流血了,或是天黑了,也或是累了,就宣告終戰;偷砍人家1棵樹木,要罰家中最貴的寶物,比如說瑪瑙;滿島跑的羊其實都是私人的財產,人人都採這種自由放牧的方式,只靠耳朵的記號來分辨是誰家的,但沒有人會去偷宰別人的羊,這麼有道德的社會,聽起來並不像真實存在。



早年有部紀錄非洲部落戰爭的片子,裡面描述人類戰爭最早的武器就是石頭,雙方丟來丟去,丟到有人受傷就結束戰爭,前面看起來還蠻有趣味的,但後來慢慢演變成有刀子、長矛上場,戰爭再也不好笑了,犧牲生命的殘酷,才是戰爭真正的面貌。



沒想到,蘭嶼的戰爭竟然一直停留在丟石頭的階段。但即使是這種通常不會有人死亡的戰法,對達悟人也是有極大的象徵意義;部落之間已多年不曾發生戰爭,達悟人說,「以前我們是野蠻民族,現在動口不動手了」。



蘭嶼直到1903年日本人上岸,才第一次有國家勢力介入此地;遠離中土,過著與世隔絕的生活,讓蘭嶼有自己的生活步調與獨特的觀念。





(圖/在蘭嶼至少有1/4的底片是用來拍羊的。王以瑾攝影)



土生土長的江多利說,蘭嶼人靠海吃飯,將大海當成冰箱,雖然會捉一些魚曬成魚乾度冬,但如果是不能久存的東西,絕對是要吃多少捕多少,不會貪心捕捉過量,比如說想吃龍蝦,就只捕今天要吃的份量,絕不會多捕一些留著明天吃。



江多利帶我們來到永興農場,這裡曾由退輔會接管,在蘭嶼專關重刑犯時期曾是犯人勞動的地方,現在的情況,則是存放蘭嶼私有財產的地方──裡面有用的樹幾乎都被做了記號,都是屬於某一家的產業,有時1棵樹也不只1家人擁有,也有因為嫁娶關係其中的枝幹分給姻親。



羊也是重要財產,但主人任由牠們在島上自由走動,生活隨興,只靠耳上的記號來分辨是誰家的財產,他們也不怕丟,因為偷別人的財產處罰很重,比如說,1棵樹木可能換1塊瑪瑙──這可是熱帶雨林那種長得很快的樹,不是高冷地區要花幾百年、幾千年才會長成的樹,最可怕的是,偷竊的行為很快就會傳遍全島,會讓全家抬不起頭。



有紛爭就一定要有人出面解決,蘭嶼達悟人沒有酋長,那誰來主持公道?江多利說,遇到難以擺平的糾紛時,就要請有力的仲裁者出面,能擔任仲裁者角色的不見得有什麼頭銜,也就是說縣長、鄉長不一定能當仲裁者,而是大家公認公正的人,而這人除了公正,還要有很多豬或羊才行,因為光是公正,仲裁完沒有能力請大家吃一餐和解餐是無法讓大家心滿意足地了結恩怨的。





(圖/蘭嶼人將魚分成男人魚、女人魚,男人有男人吃的魚,女人有女人吃的魚,但如何分類實在聽不太懂。王以瑾攝影)



蘭嶼是高道德社會,但也很迷信,禁忌很多,非常怕惡靈附生,比如說,他們非常忌諱棋盤腳這種樹木,當地人以達悟語「極不吉祥」或是「必遭災禍」為它命名,但又絕對不能說出它的這兩個俗名,否則就有詛咒別人死的意思。



達悟人對死者的態度也和我們不同,他們對死亡的態度非常保守,除非近親絕不會去死者家裡,去過死者家裡的人,也暫時不會被邀請到任何人家中,在蘭嶼每個部落都有墳場,但卻找不到一塊墓碑,墳場是個距離部落很近的幽暗樹林,他們將死者埋在裡面,不做任何記號,死亡當天的天黑前就出殯,也不祭拜,從此不再提起死者的名字。回上一篇>>是我們傷害了他們



協助採訪/台東縣永續發展學會089-225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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